上海致耀博凡文化艺术工作室(个人独资)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文艺创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专业设计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咨询策划服务;体育赛事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数字技术服务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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