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真我大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;营业性演出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版权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体育赛事策划;体育竞赛组织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体育经纪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娱乐性展览;数字技术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