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麦安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专业设计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文艺创作;广告制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告发布;工业设计服务;数字广告制作;数字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动漫游戏开发;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电子产品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软件开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