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弥初影视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文艺创作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软件开发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广告制作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发布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广告制作;品牌管理;市场营销策划;专业设计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软件销售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知识产权服务(专利代理服务除外);数字技术服务;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