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金视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采购代理服务;商标代理;招投标代理服务;平面设计;专业设计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咨询策划服务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社会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工程管理服务;贸易经纪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远程健康管理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会议及展览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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