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泓钧聚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;电视剧制作;电影发行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电影摄制服务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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