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灯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
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信息服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游戏服务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企业管理咨询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文具用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化妆品零售;日用品销售;家具销售;母婴用品销售;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;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;通讯设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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