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热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
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礼仪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;文艺创作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音响设备销售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发行;电影发行;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