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马秀丽文化艺术工作室(个人独资)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艺创作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文具用品零售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日用品销售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咨询策划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品牌管理;礼仪服务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居民日常生活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企业管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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