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风雅快乐谷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餐饮管理;酒店管理;棋牌室服务;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歌舞娱乐活动;餐饮服务;住宿服务;提供电子竞技娱乐的住宿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;酒吧服务(不含演艺娱乐活动);互联网上网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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