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哆来米影视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广告制作;文艺创作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咨询策划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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