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佳为堂中医综合诊所
诊所服务;中医诊所服务(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病人陪护服务;护理机构服务(不含医疗服务);电子元器件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^医疗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药品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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