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康娜综合门诊部
诊所服务;中医诊所服务(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远程健康管理服务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中医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护理机构服务(不含医疗服务);母婴生活护理(不含医疗服务);残疾康复训练服务(非医疗)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;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;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企业管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^医疗服务;药品批发;药品零售;生活美容服务;原料血浆的采集与供应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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