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节孝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职业中介活动;医疗服务;食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集成电路设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软件开发;养老服务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鲜蛋零售;水产品零售;新鲜水果零售;针纺织品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鞋帽零售;化妆品零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箱包销售;日用木制品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乐器零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护理机构服务(不含医疗服务)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家政服务;病人陪护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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