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凡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养老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康复辅具适配服务;护理机构服务(不含医疗服务);中医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残疾康复训练服务(非医疗);病人陪护服务;居民日常生活服务;远程健康管理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软件开发;家政服务;室内空气污染治理;白蚁防治服务;软件外包服务;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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