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超乐无限文化中心(有限合伙)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贸易经纪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娱乐性展览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业性演出;演出经纪;音像制品复制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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