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新耀明越眼科门诊部
许可项目:医疗服务;药品零售;食品销售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化妆品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眼镜销售(不含隐形眼镜);会议及展览服务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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