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聚仁堂中医诊所
一般项目:中医诊所服务(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;中医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药品生产;中药饮片代煎服务;食品经营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