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兴药聚德中医诊所
一般项目:中医诊所服务(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;中医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会议及展览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医疗服务;足浴服务;生活美容服务;中药饮片代煎服务;药品零售;食品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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