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星南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交流活动策划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,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)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用品(不含书籍出版物)、电子产品、工艺美术品和工艺礼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的销售;国内贸易;装潢设计;展览展示策划;美术设计、电脑动画设计;信息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服务、证券、期货、保险、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)。(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教育培训;职业技能培训;文艺创作与表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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