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桃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家政服务;护理机构服务(不含医疗服务);病人陪护服务;居民日常生活服务;室内空气污染治理;建筑物清洁服务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水污染治理;打捞服务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专业开锁服务;母婴生活护理(不含医疗服务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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