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可爱多摄影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音响设备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互联网设备销售;网络技术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日用杂品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平面设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礼仪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服装服饰零售;日用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软件开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