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莱卡动视影视制作工作室(个人独资)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音像制品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广告制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告发布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平面设计;电影摄制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软件开发;电子产品销售;会议及展览服务;电影制片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管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