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桃润民水务开发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水资源管理;智能水务系统开发;水利相关咨询服务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水污染治理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灌溉服务;谷物种植;茶叶种植;新鲜蔬菜零售;蔬菜种植;新鲜蔬菜批发;水生植物种植;油料种植;薯类种植;中草药种植;水果种植;机械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水产养殖;自来水生产与供应;水力发电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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