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紫怡文旅发展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名胜风景区管理;城市公园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酒店管理;农业园艺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园区管理服务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规划设计管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;动物饲养;旅游业务;房地产开发经营;建设工程设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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