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龙马(六枝)再生能源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再生资源回收(除生产性废旧金属);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;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;固体废物治理;新兴能源技术研发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城市建筑垃圾处置(清运);发电业务、输电业务、供(配)电业务;餐厨垃圾处理;道路货物运输(网络货运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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