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宏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工程管理服务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煤炭及制品销售;矿物洗选加工;选矿;煤炭洗选;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;土石方工程施工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;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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