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铭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汽车销售;资产评估;机动车鉴定评估;二手车经纪;动产质押物管理服务;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;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(不含金融信息服务)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