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宏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中药饮片代煎服务;保健用品(非食品)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中医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中医诊所服务(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会议及展览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地产中草药(不含中药饮片)购销;食用农产品零售;中草药收购;中草药种植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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