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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专业设计服务;文艺创作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音响设备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灯具销售;显示器件销售;金属结构销售;租借道具活动;通用设备修理;专用设备修理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咨询策划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智能控制系统集成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施工专业作业;舞台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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