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沙县鑫路劳务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安全系统监控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消防器材销售;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城市公园管理;规划设计管理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制作;城乡市容管理;广告制作;食用菌种植;中草药种植;森林改培;树木种植经营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;施工专业作业;建设工程设计;路基路面养护作业;公路管理与养护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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