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黔南林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紧急救援服务;烘炉、熔炉及电炉销售;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;合成材料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石油制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生物质燃料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消防技术服务;消防器材销售;石墨烯材料销售;生物基材料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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