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维千传媒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礼仪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平面设计;专业设计服务;办公设备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企业形象策划;工业设计服务;文艺创作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租借道具活动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软件开发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广告发布;母婴用品销售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