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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调味品生产;食品生产;食品销售;餐饮服务;食品互联网销售;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信息服务;旅游业务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餐饮管理;市场营销策划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广告发布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休闲观光活动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谷物销售;豆及薯类销售;林业产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农副产品销售;未经加工的坚果、干果销售;日用品销售;图文设计制作;办公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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