笙火堂(贵州)品牌管理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品牌管理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文艺创作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供应链管理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会议及展览服务;国内贸易代理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电影摄制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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