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安之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演出经纪;互联网信息服务;营业性演出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文艺创作;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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