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乡自带流量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制作,平面设计,摄影扩印服务,电影制片,电影摄制服务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,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文艺创作,咨询策划服务,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,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,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,会议及展览服务,市场营销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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