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吉祥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;互联网上网服务;医疗美容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酒店管理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日用百货销售;珠宝首饰零售;户外用品销售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住房租赁;家政服务;母婴生活护理(不含医疗服务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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