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沙优旺气体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五金产品批发;仪器仪表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日用百货销售;办公设备销售;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;安全咨询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燃气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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