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刘氏工贸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农用机械、五金产品、摩托车零配件、汽车零配件、电气设备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摩托车、汽车、家用视听设备、日用家电、通信设备、灯具、家具、涂料、化妆品、文化用品、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、消防设备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工艺品(不含象牙及其制品)、卫生洁具、室内装饰材料零售;汽车、农业机械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;物业管理;建筑物清洁服务;废旧金属、废旧生活用品回收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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