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倍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电子产品、智能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;经营电子商务(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工程管理服务;商务信息咨询(不含投资类咨询)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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