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龙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家具零配件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珠宝首饰批发;珠宝首饰制造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货物进出口;广告发布;文艺创作;软件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