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鑫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电视剧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广告发布(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电子产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照明器具销售;化妆品零售;化妆品批发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