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凯泽新能源有限公司
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:柴油[闭杯闪点≤60℃]、汽油、石油原油(以上三项依法需经其它有关部门批准的,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、液化石油气、天然气[富含甲烷的](以上两项仅限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、禁止作为燃料销售)、二甲醚、1,2二甲苯、2丁醇、3氯丙烯、煤焦沥青、煤焦油、丙烯酰胺、苯、苯胺、苯酚、丙烷、丙烯、丙烯酸[稳定的]、粗苯、石脑油、正辛烷、甲醇、甲基叔丁基醚、乙醇[无水]、异丁烷、异丁烯、异辛烷、正丁烷、甲基丙烯酸[稳定的]、2丁烯、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、油漆、辅助材料、涂料等制品[闭杯闪点≤60℃]、乙酸[含量>80%]、乙烷、甲烷、正戊烷、碳酸二甲酯、氢氧化钠、氢氧化钠溶液[含量≥30%]、乙炔、二氧化碳[压缩的或液化的] 、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、三聚丙烯。***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,经营场所禁止储存。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;燃料油[闭杯闪点>60℃]、润滑油、橡胶制品、汽车用品、钢材及制品、节能产品、木材及制品、日用百货、重油、渣油、道路沥青、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、油田用化工助剂、防冻液的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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