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星越影视文化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发行;演出经纪;电视剧制作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出版物批发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体育经纪人服务;软件开发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图书出租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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