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童童星文化艺术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乐器零售;乐器批发;乐器零配件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文具用品批发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服装服饰批发;服装服饰零售;文艺创作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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