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栖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工程管理服务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土石方工程施工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对外承包工程;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;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;水果种植;谷物种植;运输货物打包服务;装卸搬运;市政设施管理;特种设备出租;通用设备修理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总质量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(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;施工专业作业;建设工程设计;建设工程勘察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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