榕江益多宝汽车租赁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二手车拍卖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;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;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充电桩销售;二手车经纪;汽车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机动车鉴定评估;居民日常生活服务;办公用品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洗车服务;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(凭授权经营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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