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旺铭禾珠宝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珠宝首饰零售;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珠宝首饰批发;金银制品销售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电子产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旧货销售;钟表销售;皮革制品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箱包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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