息烽浩通源二手电器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日用家电零售;家用电器销售;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;制冷、空调设备销售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;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;日用产品修理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风机、风扇销售;风机、风扇制造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工业机器人安装、维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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